发布时间: 2019-04-01
复试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总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总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2、各分院成立院系(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总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方案,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录取小组、复试地点及具体流程安排,负责制定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负责制定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以及复试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等。工作小组由本专业导师、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负责人等组成,复试小组不得少于 5 人(含5人),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设秘书一名。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总院研究生院批准。在复试开始前,对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人员进行政策培训、保密培训、面试方法培训等。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及考生名单确定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参加统一组织的复试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下达我院的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我院考生考试情况,我们确定了煤科总院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上线人员全部参加复试。
各专业最低分数线
专 业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50 | ≥50 | ≥50 | ≥190 |
采矿工程 | ≥50 | ≥50 | ≥50 | ≥190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50 | ≥50 | ≥50 | ≥190 |
矿物加工工程 | ≥50 | ≥50 | ≥50 | ≥190 |
2、复试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专家推荐书(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填写);
3. 思想政治情况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
4. 信息校对表(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系统临时登录地址:http://115.28.16.248:8089);
5. 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及教留服认证书;
6.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7.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由考生档案单位加盖公章或学校盖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毕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 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面试时,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供面试小组老师参考。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及面试两部分。
1.专业课(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心理测试(在线作答)
包括英语口语、听说与综合考查。其中英语口语、翻译满分为30分;综合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反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满分为70分。
要求: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并进行心理风险测试,评估考生心理状态及人格情绪因素是否会在未来学习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4、复试安排
专业 | 联系人 | 复试时间及地点 |
081901 | 范老师 | 以各二级学院联系人通知为准 |
采矿工程 | ||
081801 | 张老师 |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
083799 | 姜老师 |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081902 | ||
矿物加工工程 |
注:体检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在职员工上年度参加过体检的可不进行体检,准备体检报告备查即可。
四、录取
复试、录取工作组须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有关要求,录取成绩要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总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综合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计算,即: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换算为百分制计算。
2.各分院复试小组要全面考核,并尽早将拟录取名单报总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各分院要认真、耐心做好对上线未予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复试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各科成绩和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相同者,依次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排序: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等。
五、复试监督和复议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考生及相关人员对复试工作有异议的,可在48小时之内向总院研究生院或相关单位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录取工作组进行复议。
总院研究生院接待电话:010-8426 3739
总院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426 4969
举报邮箱为:he_509@hotmail.com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 7456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日
中国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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